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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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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及科技

发展重点

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建立国际化创新平台

  • 鼓励粤港澳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 向香港科研机构开放在粤科研设施及仪器,并支持有关机构参与国家科技计划。

支持科研基础建设及产业技术创新

  • 支持建设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支持香港五所研发中心、香港科学园、数码港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 培育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

促进科技人才及资源流通,便利科研合作

  • 允许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申请内地科技项目,并按规定在两地使用有关资金。
  • 优化管理科研合作项目所需的医疗数据和生物样本跨境使用。
  • 容许香港在粤设立的研发机构享有与内地研发机构同等待遇。
  • 研究出入境等便利措施,鼓励科技和学术人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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