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
珠海市实施港澳人才发展支持计划,提出了对港澳青年人才在生活、交通、住宿等方面的便利措施,当中包括参与实习见习活动、享受无须提供纳税和社保证明便能购买住房的权利,并向港澳人才在落户、工商登记、税收、停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学、购房、医疗、公共文化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务。
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
珠海市政府为了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及创新团队到珠海市发展,推出“珠海英才计划”,具体措施如下:
一. 实施顶尖人才引育计划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等人才可申请200万人民币奖励及600万人民币住房补贴或选择免租住房。工作满8年且贡献突出者,可获赠所住住房。另外,政府亦支持企业设立工作站,工作站经认定后可申请最高150万人民币补助;珠海市单位每培养一名两院院士给予600万人民币奖励。
二. 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
经评定为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享受100万人民币、60万人民币、30万人民币奖励;还可申请200万人民币、140万人民币、100万人民币住房补贴,或选择按与政府各占50%的比例,分别购买16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在珠海市连续工作满10年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
三. 实施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
珠海市相关部门作出评审及给予创新创业团队最高1亿人民币资助。
四. 实施海外留学人才引进计划
择优给予留学人才创业项目15-100万人民币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可获得最高500万人民币资助;同时对进驻留学生创业园的留学人才创办企业给予租金补贴。
五. 实施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计划
措施包括对符合珠海产业发展方向、在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现代产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总部型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全市纳税50强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技术研发骨干人员、新型研发机构高管和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等,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设上限。
六. 实施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
措施包括对新设立博士工作站给予50万人民币建站补贴、40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每人给予25万人民币生活补贴,其后对工作站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人民币建站补贴等。
七. 实施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通过创新创业大赛评选、选拔现代产业领域企业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类青年优秀人才,给予每人20万人民币奖励。鼓励青年人才自主创业,对特别优秀的专案给予最高500万人民币资助。
对企业新引进45岁以下正高级和 40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5万人民币和25万人民币住房补贴。
给予企业新引进入户的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35岁以下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全日制硕士、45岁以下高级技师每人发放3.8万人民币;3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40岁以下技师每人发放2.6万人民币。
毕业三年内、拟来珠海发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
八.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计划
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每年在全市企业开展“珠海首席技师”评选,对入选者所在企业给予30万人民币奖励。并对市级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人民币建设经费资助、在国际、国家、省竞赛中获奖的珠海市选手及其教练团队,给予最高100万人民币奖励。
九. 实施港澳人才发展支持计划
支持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新引进港澳本科以上学历等人才,可在生活、交通、住宿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及获得参与实习见习活动的机会。
十.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珠海市现有人才可申请住房补贴、共有产权房。在珠海市创新创业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需提供纳税和社保证明便可在珠海市购买住房。
十一. 强化企业等市场主体自主权
在人才评价、入户、子女入学、购房等方面给予企业自主权。
十二. 拓宽招才引智管道
定期在海内外科技人才密集地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及到港澳各知名高校举办活白动,以吸引港澳人才到珠海市发展。
十三. 鼓励支持柔性引才
引进市外专家到珠海市进行短期工作,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40万人民币薪酬资助。支持珠海市企业在国外设立研发中心,就地吸引使用人才,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600万人民币资助。
十四. 人才创新创业基金
设立首期规模2亿人民币的市人才创新创业基金。
十五. 鼓励支持高端学术交流和人才仲介服务
鼓励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专业组织和珠海市创新主体举行学术会议、专业论坛、技术研讨会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人民币经的费支持。
十六. 优化升级公共服务保障
向港澳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青年优秀人才等发放“珠海英才卡”,在落户、工商登记、税收、停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学、购房、医疗、公共文化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