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深圳市财政委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深科技创新规 [2018] 3号)

2018年6月28日

为了支持深圳市高等教育学校、科研机构、企业与香港高校和科研机构展开科技合作,深圳市印发《深圳市“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深港科技合作专案资助计划,资助两地研发专案。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可到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报名,并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材料。该规定由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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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深圳市财政委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深科技创新规 [2018] 3号)

主要内容

深圳市推出《深圳市「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促进科研资金流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学校、科研机构、企业与香港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该规定由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申请单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申请资助计划:

  1. 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教育学校、科研机构、企业(以下简称“深圳申请单位”)。
  2. 香港公营科研机构(包括所有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根据《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 注册的自资本地学位颁授院校、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职业训练局、制衣业训练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或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即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纺织及成衣研发中心、资讯及通讯技术研发中心、物流及供应链多元技术研发中心、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 (以下简称“香港申请单位”)。

专案类别

「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包括四类:深港联合资助项目(A类)、深圳单方资助的深港合作项目(B类)、深圳单方资助的委托研发专案(C类)、深圳单方资助的香港研发项目(D类)。

资金预算

根据办法,「深港创新圈」计划专案的财政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仪器设备耗材、专利及审计费用、科研其他费用、劳务费及绩效支出,不得用于在职人员薪酬和一般行政开支。办法规定,A类、B类、D类项目深圳市财政最高资助额度为单项人民币300万人民币;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深圳市财政资助金额不超过专案总预算的50%。

申请条件

  1. 申请A类专案的深圳申请单位,必须提供香港合作单位递交香港创新科技署的申请书影本和合作协定书 (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
  2. 申请B类专案的深圳申请单位,必须与香港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定书 (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 ,并明确提出在香港开支的经费预算。
  3. 申请C类、D类专案的香港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专案负责人全职受聘于申请单位;
    2. 专案不与国家、省科技计划发生重复;
    3. 专案组成员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申请指南和专案征集

A类、B类、D类专案可直接依据申请指南自由申报。然而,由于C类专案为委托研发专案,香港申请单位需根据申请指南中发布的委托课题进行申报。委托课题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向深圳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公开征集并评核确定。

申请材料

各类专案申请人需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专案申请书,并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及附件:

(一) A类专案需提交:

  1. 专案申请书原件;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影印本;
  3. 专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4. 香港合作单位向香港政府提交的专案申请书影印本;
  5. 合作协定书影印本(验原件) ;
  6. 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影印本(验原件) 。

(二) B类专案需提交:

  1. 专案申请书原件;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影印本;
  3. 专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4. 专案在香港开支的经费预算表;
  5. 合作协定书影印本(验原件) ;
  6. 申请人签名的科研诚信声明、申请专案无知识产权纠纷的声明等;
  7. 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影印本(验原件) 。

(三) C类、D类专案需提交:

  1. 线上提交专案申请书,并上传申请人签名、经单位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 上传申请人签名的科研诚信声明、申请专案无知识产权纠纷的声明等;
  3. 可以选择上传申请人个人履历及项目承担能力证明材料。

专案受理

A类、B类专案为书面受理,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按规定列印并装订后提交受理视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在收到申请表格及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回执。

C类、D类项目为网上受理,申请人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线上提交并上传申请材料,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在系统收到申请表格及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审核,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的,线上出具受理回执。

有关专家评审申请内容、评审通过、签订协定程序、拨款程序和知识产权归属等要求,可参阅《通知》的第九至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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