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佛人社 [2018] 325号)

2018年9月30日

佛山市于2018年9月30日制定了《佛山市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有效期5年。符合条件的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每人可获得200至400万人民币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将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相关连结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社 [2018] 325号)

主要内容

为贯彻《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了《佛山市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适用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用人单位 (雇主) 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外)安家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管。

实施细则所指“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以下简称申请人)包括全职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

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在引进期满6个月后提出申请。另外,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补贴详情

  1. 全职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人民币400万元安家补贴;
  2. 全职新引进省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人民币300万元安家补贴;
  3. 全职新引进地方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人民币200万元安家补贴。
  4. 安家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申请程序

  1. 申请人用人单位通过“佛山人才网”进行网上申报。
  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发布的《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直接进行认定。
  3. 入选名单在佛山市政府网、佛山组织工作网和佛山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认。
  5. 补贴发放。经批准后将安家补贴直接划拨至申请人。

申请所需文件

用人单位在申请安家补贴时,需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用人单位需校验所有资料原件,在扫描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

  1. 佛山市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 申请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有效信息页;
  4. 个人资质证明(获得的各类奖励证书、核心专利等);
  5. 申请人正在履行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6. 申请人属国(境)外人员的,提供出入境记录、薪酬证明(银行月结单)和来华工作许可证件;
  7. 申请人办理市外人才引进手续相关证明;
  8. 个人工资薪金完税证明和参保缴费证明。

实施细则自2018年9月3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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