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2018年10月24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于2018年10月24日向公众征求对于《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的建议及意见。《实施意见》的内容包括支持港澳人才到东莞创新创业、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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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于2018年10月24日公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意见》的提出的重点任务如下:
- 推进共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基础研究平台,吸引全球高端创新资源集聚于东莞;
- 支持东莞市的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粤港澳科学研究中心,建立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
- 支持港澳及世界知名大学来东莞合作,设立高等学校、分校、国际化学院及研究机构;
- 加强基础研究国际合作,设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
- 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及企业等到东莞设立研发机构、研发总部或区域性研发中心;
- 加强与港澳的协同创新机制,促进港澳各类科技资源流向东莞产业领域;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建立产学研融合机制;
- 支持在港澳的科学家领衔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东莞市各创新主体承接国家、省和港澳重大科技项目;
- 加快培养国防科技工业人才,促进军民技术和科技成果在东莞市的转移转化;
- 全面推动社会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
- 规划建设滨海湾新区,打造粤港澳协同发展先导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东岸现代服务业中心;推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建设;
- 引进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设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 加快建设东莞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吸引港澳及国际先进科技成果来东莞转移转化;
- 支持创新镇,完善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机制,承接下放的科技创新管理权限,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创新治理能力水平;
- 实施百强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深化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和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优化扶持措施;
- 加大对独角兽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的引进和培育;
- 落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更多企业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措施;
- 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的保护;
- 支持港澳及外籍人才来东莞创新创业,加强对人才住房的保障,支持采取建设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先租后售、租售结合等模式,解决人才住房的问题;
- 实施科技信贷,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发展;
- 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