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
东莞市法制局于2018年10月30日公布《东莞市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办法 (征求意见稿)》(“《登记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登记办法》主要内容是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向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工商登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程序在网上进行。《登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东莞市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办法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