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粤海智桥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07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于2018年11月07日印发关于“粤海智桥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将对成功为广东省引进海外人才的机构及对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海外人才的用人单位予以资助。海外人才的范围包括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B卡申领条件的各类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广东省急需紧缺的其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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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粤海智桥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于2018年11月07日印发关于“粤海智桥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计划适用于符合以下范围之一的海外人才(“荐才范围”):
1. 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B 卡申领条件的各类人才。
2. 高技能人才,世界及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从事其竞赛项目培训的专业人才,持有国际通用最高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3. 广东省急需紧缺的其他人才,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不低于人民币80万。
资助对象分两类,分别为对成功为广东省引进海外人才的机构及对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偿引进海外人才的用人单位。
一. 成功为广东省引进海外人才的机构
1) 机构需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 向广东省用人单位推荐,并成功引进属于荐才范围内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 机构主要为:
- 国内外人才中介组织、猎头机构;
- 海外人才工作站;以及
- 其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
2) 资助标准:
- 机构每引进一名人才将给予人民币2万至20万资助。
二. 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偿引进海外人才的用人单位
1)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 广东省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
- 通过国内外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引进属于荐才范围内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并支付相关人才中介费。
2) 资助标准:
- 将按用人单位引才成本的3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