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

2018年11月1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1月18日发出《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确立了“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等八个任务,具体措施包括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为中心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动珠江至西江经济发展,及统一粤港澳区域规划制度,实现市场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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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

主要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1月18日发出《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确立了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深化区域合作机制、优化区域互助机制、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创新区域政策调控机制、健全区域发展保障机制 等八个任务。

具体措施包括:

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

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

《意见》提出,要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加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引导科技资源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空间配置。

在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方面,推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等区域市场建设,加快探索建立规划制度统一、发展模式共推、治理方式一致、区域市场联动的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新机制,促进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

深化区域合作机制

《意见》提出,深化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合作,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积极发展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区域性行业协会商会,鼓励企业组建跨地区跨行业产业、技术、创新、人才等合作平台。

优化区域互助机制

意见明确了优化区域互助机制的三个重点任务,包括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及创新开展对口协作(合作)。

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

意见明确了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的三个重点任务,包括完善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利益补偿机制及健全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利益补偿机制。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

《意见》提出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创新区域政策调控机制

意见明确了创新区域政策调控机制的三个重点任务,包括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建立区域均衡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及建立健全区域政策与其他宏观调控政策联动机制。

健全区域发展保障机制

意见明确了健全区域发展保障机制的三个重点任务,包括规范区域规划编制管理、建立区域发展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及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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