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 [2018] 147 号)

2018年11月19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1月19日印发《东莞市“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贯彻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吸引港澳台青年到东莞创业发展、在市级或以上科技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最高给予人民币30万创业启动经费。另外,方案亦支持完善东莞市中小学接受外籍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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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 [2018] 147号)

主要内容

东莞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1月19日印发《东莞市“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贯彻执行。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计划:

实施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计划

引进对象为战略科学家团队。当局将根据团队项目进展,分期给予符合条件的团队最高人民币1亿资助。团队带头人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住房,在东莞市全职工作满8年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

实施百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计划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人民币20万。试用期满后,每年可获得生活津贴人民币8万,连续发放10年。

实施千名领军人才计划

1. 对在东莞市申报并成功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迁入东莞市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选者、对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团队和个人给予配套资助。

2. 引进东莞市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的特色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科研、创业、居留和出入境、落户、住房、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税收等方面的扶持,人才购房最高可获得人民币250万补贴。

3. 引进东莞市创新科研团队,每个团队最高给予人民币2000万资助和奖励。建设市创新科研团队培育库,每个团队最高给予人民币200万资助。引进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每个团队最高给予人民币500万资助。

4. 引进培养重点行业领军人才,入选者最高给予人民币500万资助。引进培养青年领军人才,入选者最高给予人民币100万资助。遴选扎根东莞的科技、企业经营管理、金融、社会建设(包括城市建设管理、社会工作、现代服务业、哲学及社会科学、体育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入选者给予人民币30万资助。

5. 引进培养名师、名医、名家、莞邑工匠,入选者给予最高给予人民币30万资助。

实施万名创新人才计划

集聚港澳台创新创业人才。在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参加市级或以上科技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最高给予人民币30万创业启动经费。

另外,有关实施百万技能人才计划、实施人才优先发展保障计划的具体内容可参阅方案的第五节及第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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