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11月21日制定《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符合资格的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可享受的待遇包括获得人民币20万奖励、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或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和得到“珠海英才卡”。办法自2018年11月21日,有效期5年。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8年1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适用于在珠海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下称用人单位)。符合资格的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的限制,可享受扶持政策待遇。
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资格条件
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产业青年优秀人才扶持政策
1. 人才奖励
给予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人民币20万奖励,分2年等额发放,每年发放一次。入选后发放首笔奖励,往后经年度审核合格后予以续发。
2. 住房申请
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可按规定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或政府公共租赁住房。
3. 人才子女享生户籍学生待遇
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子女在义务和高中教育阶段可享受户籍学生待遇。
4. 珠海英才卡
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可得到“珠海英才卡”,在落户、工商登记、税收、停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学、购房等方面享受优质服务。
申请人可参阅《办法》的第四章及第六章以了解相关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评价方式、人才认定、评审、举荐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