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2日
肇庆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12日起决定取消9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由当日起,在同一地址申领多个营业执照时不再需要“一址多照”的使用证明。另外,办理“个人参保登记资料变更”、“社会保险费增减员变动明细”和“社会保险缴费注销”的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交个人参保登记资料变更证明、社会保险费增减员变动明细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注销证明。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通知(肇府函 [2018] 9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