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征管问题发出公告,由2019年01月19日起施行。为了方便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申报,当局修改了多项申报表填表说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收税额优惠。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征收税额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