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01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于2019年03月01日宣布把在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人员纳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范围。在内地工作一年以上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获以上荣誉称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职工 纳入当地劳模等荣誉称号评选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