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 31号)

2019年03月14日

为了吸引境外 (包括港澳台) 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下简称“境外人才”) 来大湾区工作,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2019年03月14日公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通知由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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