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 [2019] 122号)
2019年05月20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05月08日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在2020年,于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个自贸片区打造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及在2025年,于珠三角9市各建立最少一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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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 [2019] 122号)
主要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05月08日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 到2020年,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个自贸片区分别打造三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 到2025年,珠三角9市各建设至少一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 将港澳科技创新基金等优惠政策覆盖至在粤创业的港澳青年。
- 在CEPA框架下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
- 设立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并覆盖创业全阶段的母基金和配套子基金。
- 鼓励粤港澳三地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 鼓励粤港澳联合共建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等成果转化平台。
- 对具备购房能力及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
- 加强港澳青年热线建设,建立港澳青年综合服务平台。
- 便利港澳创业青年交通往来,探索与港澳通讯运营商合作发行专属用卡,实现三地通讯资费“同城化”。
- 积极对接港澳社会团体,组织实施粤港澳台青少年交流合作项目。
- 吸引更多港澳青年携专案来粤参赛和交流发展。
-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和港澳有关管道,吸引粤港澳三地优秀青年集聚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