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函 [2019] 99号)
2019年06月05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06月05日印发《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包括在江门市全面落实取消港澳居民就业证,允许港澳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江门市享受就业备案、缴纳社会保险、开办企业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服务。
相关连结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函 [2019] 99号)
主要内容
江门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06月05日印发《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具体措施包括:
- 支持港澳青年到江门市就业创业的专项政策;
- 建立“1+7+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
- 在江门市全面落实取消港澳居民就业证,允许港澳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江门市享受就业备案、缴纳社会保险、开办企业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服务;
- 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港澳投资企业离岸办理服务;
- 缩短开办企业的环节和时间,在江门市范围内实现开办企业“一天办结”;
-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在基地创业提供贷款和贴息支持;
- 对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给予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及
- 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