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14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06月14日发布《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 (租房和生活) 补贴实施办法》。拥有学士以上学位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青年人才,在珠海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即可申请住房补贴。办法自2019年06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珠人社 [2019] 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