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30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于2019年06月30日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负面清单条目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48条减至40条,在农业、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外开放。
《2019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于2019年07月3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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