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年第26号令

2019年06月3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于2019年06月30日联合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将负面清单条目从自贸区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45条减至37条,在农业、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外开放。

《2019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于2019年07月30日起施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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