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的开始

资源中心
列印

内地政策措施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穗埔府规 [2019] 11号)

2019年07月03日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及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3日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享受在实习就业、交通及住房方面的人才待遇。《实施办法》由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相关连结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穗埔府规 [2019] 11号)

主要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及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3日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符合条件、年龄介乎18-45岁的港澳青年可享受在实习就业、交通及住房方面的人才待遇。

具体措施如下:

  • 对获得香港青年发展基金资助、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等资助,并落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的创业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人民币;
  • 对参与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落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的港澳青年初创项目,给予最高20万人民币创业启动资助;
  • 向符合条件、并向以港澳青年为核心的创新团队购买技术成果的企业,每间企业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人民币补贴;
  • 每年遴选最少300个政府机关或企事单位实习职位,向港澳高校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给予每人每月3000人民币实习补贴,并安排免费住宿。
  • 对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作的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其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 对毕业5年内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企业或机构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的港澳青年毕业生,给予最高5万人民币资助。
  • 建设港澳青年创意生活社区,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提供人才住房及租金补贴。

《实施办法》由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