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05日
《横琴新区支持粤澳跨境金融合作(珠海)示范区发展的暂行办法》于2019年8月5日正式印发。本办法提出为推进在珠海横琴新区的粤澳跨境金融合作(珠海)示范区建设,对入驻示范区的企业类型,试点区域进行明确,同时提出对入驻办公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租金扶持和购买自用办公用房补贴。本办法于2019年8月5日开始执行,有效期三年。
横琴新区支持粤澳跨境金融合作(珠海)示范区发展的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