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 [2019] 13号)

2019年09月09日

佛山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09月09日印发《关于印发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佛山市工作并且符合条件的人才,不受国籍、户籍、身份和年龄等限制,可申领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持卡人可享受人才补贴、绿色通道服务、医疗预约挂号服务、购物消费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同时持A卡、B卡及省人才优粤卡的持卡人子女,入读佛山市学校可获同等待遇。《暂行办法》自2019年10月10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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