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港澳居民到江门市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年01月20日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月20日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港澳居民到江门市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总共推出了12项措施,当中包括:
- 对新设立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给予资助,最高金额为50万人民币;
- 对在2020年1月1日起首次在江门市就业且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给予就业资助,最高金额为30,000人民币;及
- 对在2020年1月1日起首次在江门市就业或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给予住房补贴,最高金额为每月2,000人民币。
上述措施自2020年2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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