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保税区扶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珠保 [2020] 18号)

2020年04月08日

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8日印发《珠海保税区扶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为培育电子商务产业,结合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该办法从十大方向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多项资金扶持。方向包括提供办公场地租金支持、鼓励企业落户和扩大发展、扶持企业降低营运成本、鼓励企业培育自主品牌、促进企业设立线下体验店以及支持电子商务监管机构建设等。该办法将原到期的扶持政策中的扶持金额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100万元人民币,进一步加大了扶持力度,降低企业在园区通关运营成本。本办法自2020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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