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9日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于2020年6月19日联合印发《江门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细则(试行)》。为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究开发投入,符合特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按照文中的申请程序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该细则订明了部门职责、申报程序、申报对象及补助标准等事项,并明确了其资金均为后补助项目资金。本细则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细则(试行)》的通知(江科 [2020] 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