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4号)

2020年07月28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印发《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订明了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分为三大类型,包括深港、深澳联合资助项目、深圳单方资助的技术攻关项目和深圳单方资助的港澳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并且,明确了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的财政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设备费、科研材料及事务费、人力资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得用于在职人员薪酬和一般行政开支。办法列明各类型项目的财政资助限额和申请单位与申请项目的条件,亦就项目类型具体列明了相关申请事项,包括申报材料、申报方式、签订合同、评审机构等。本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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