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惠市科字〔2020〕102号)

2020年08月07日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于2020年8月7日印发《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该办法对《惠市科字〔2019〕112号》文件进行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市级新型研发机的构认定条件和扶持范围。办法除了列明了申报、评审、公示与认定的程序外,还修订了对新型研发机构资金扶持的奖补方式、金额及标准。当中,办法亦提出推动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与名校大院、科研机构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在惠州市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引进港澳创新资源,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鼓励大型骨干企业组建企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本办法自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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