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秀金融创新案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0年08月13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于2020年8月13日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秀金融创新案例评选办法(试行)》。该办法列明了资助标准、申报条件、评选标准、申报评审程序以及公示与异议处理等事项。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填写附件中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秀金融创新案例申报表》,并根据需要准备相关补充材料,在公告要求时间内一并提交至前海管理局。办法亦明确了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以及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并符合特定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本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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