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4日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于2020年8月24日印发《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实施细则》。在广州市居住并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其申请入学的港澳籍适龄子女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连续满1年及符合其他条件者,可以为其子女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有关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详情可参阅附件。该实施细则于2020年8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关于印发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实施细则的通知(番教规 [2020] 2号)
广州市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专案及标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