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花都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的通知(花人社规字 [2020] 2号)

2020年09月11日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及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9月11日印发《关于印发花都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的通知》。每年在广州市花都区工作或创业超过6个月,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而且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三条规定条件及其他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可申请人才绿卡。该实施办法由2020年9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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