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施粤港非营运小汽车免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政策的公告
2021年01月14日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于2021年1月14日印发《关于继续实施粤港非营运小汽车免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政策的公告》。当局宣布继续实施粤港非营运小汽车免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政策,包括:
- 凡获准通行深圳湾、皇岗、文锦渡和沙头角口岸的粤港跨境非营运小汽车在试用期届满后,可以继续免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
- 凡获准通行莲塘口岸的粤港跨境非营运小汽车,从2021年2月25日起免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
相关连结
关于继续实施粤港非营运小汽车免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