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1月26日印发《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港澳人员可参照本办法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请参阅第十三条及十四条。该办法自2021年11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关于印发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