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1日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22年7月21日印发 “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当局宣布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该通知的执行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