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06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于2022年8月6日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试行)”。当局宣布支持港澳高校在前海合作区依法设立孵化机构,促进港澳高校人才在前海创新创业,为港澳人才提供住宿、交通等一站式配套服务。该办法自2022年8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