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5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6月5日印发《深圳市打造一流质量品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该措施鼓励各类主体投入建设量子计量、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车、集成电路、功能材料、医疗器械、农业科技等新兴领域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重大功能平台。措施亦明确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共建共享质量基础设施,并按照广泛认可的规则共同开拓国际市场。该措施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打造一流质量品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府办规〔20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