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5日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6月15日印发《广州市花都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明确对首次在香港联交所、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企业,给予600万元人民币奖励。在境内、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花都区内企业,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实现再融资的,按融资金额分4档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人民币奖励。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花府办规〔20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