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3年07月06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7月6日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该措施设立创新驱动奖励,包括对落户南沙新区的制造业创新中心,获批组建省级、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该措施亦明确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的智能制造支持。该措施自2023年7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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