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18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该办法明确境外发行人申请中国存托凭证首次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满3 年及中国证监会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根据境外基础股票上市地市场分层情况约定的其他上市年限条件。此外,境外发行人申请上市的中国存托凭证数量需不少于5000万份且对应的基础股票市值不少于人民币5 亿元。该办法自2023年7月18日起实施。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3〕6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