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6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7月26日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总部型企业提供交通出行支持。协调省、市有关部门为总部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办理粤港、粤澳两地车牌。为总部企业员工在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签注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措施。该实施细则自2023年7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17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发改规字〔2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