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07日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10月7日印发“珠海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当局支持香港律师事务所、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珠海市设立联营律师事务所,同时为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珠海市执业提供保障。本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珠海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