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19日印发“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当局宣布会计师事务所对设立登记在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分所实施一体化管理,自贸试验区分所负责人由总所首席合伙人兼任,也可授权广东地区分所负责人行使自贸试验区分所管理职责。
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