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2023年11月08日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肇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于2023年11月8日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当局宣布肇庆市2024年1-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肇庆市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即下限为4,222人民币,上限为21,111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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