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年11月15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1月15日印发“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当局宣布为健全完善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理服务优化便捷制定本办法。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包括持江门市居民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详细内容包括参保缴费、待遇支付,请参阅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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