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4日
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24日印发《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该发展办法明确境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区新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含常驻代表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正常开展业务,为本区企业或个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维权、评估、交易转化等相关服务30笔以上的,按其租用自用办公用房实际租金的50%给予扶持,每个机构每年最高扶持50万元人民币。该办法自2023年11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深化 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 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的通知(穗埔府规〔2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