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 促进商业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3〕12号)

2023年12月20日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2月20日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 促进商业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该扶持办法明确支持风险投资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商业航天专项基金并引进商业航天企业落户南沙新区。南沙新区区内注册运营的商业航天专项基金直接持有本区企业股权超过3年且持股比例大于1%的,对于其受托管理该商业航天专项基金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按其申请时持股满3年投资额的3%,给予基金管理公司单个投资项目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该办法自2023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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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 促进商业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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