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推动深圳社会金融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区位优势,加强与香港、澳门在社会金融领域的合作交流,推动社会金融理念、人才和创新经验交流合作。支持举办高水平社会金融主题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与国际组织、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建立多层次对话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强社会金融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深圳可持续金融的国际影响力。该意见自2023年12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关于推动深圳社会金融发展的意见》(深金监发〔202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