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5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1月5日印发《东莞市支持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该措施支持重点项目投资落户。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30亿元人民币以上(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5亿元人民币以上人形机器人项目)的智能机器人重大项目,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在用地、用能、环保、金融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该措施自2024年1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