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4年02月04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2月4日印发“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当局宣布在南海区稳定就业的佛山市非南海区户籍人员可以申请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每户每月领取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金额不得高于其所承租住房的月租金金额。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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