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6日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于2024年2月6日印发“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当局宣布对在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