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8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2月18日发布《中山市科技创新强市十五条》。该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支持中山市科技企业联合港澳高校院所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共建联合实验室,对获国家和省立项的给予最高1:1配套资助。对接香港100亿港元“产学研1+计划”,对落户中山市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民币配套资助。该政策措施自2024年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创新强市十五条》的通知(中府〔2024〕1号)